根据《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政研[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展2022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内部保存”学位论文解密前不参加评选。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优秀学术博士、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政研[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选条件,在按照《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政研[2013]13号)有关规定进行的同时,原则上不能只做基础研究,应有横向项目支撑,在实践基地有一定的工作量,解决了较大的实际生产问题。
三、程序要求
评选条件与程序等按照《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政研[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推荐名额
博士学位论文不限名额;学术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分别推荐,原则上均不超过学院本次评选范围内全日制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的8%。
五、材料报送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2、《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3、申请表中所填的发表论文、成果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申请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学院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院负责。
4、《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5、《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407室。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2、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从严把握申报条件。
联系电话:5655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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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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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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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