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精神,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经研究,开展2016-2021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师德师风高尚。履职守范,克己慎行,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模范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潜心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主持有重要科研项目,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在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方面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育人成效显著。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至少完整地指导过两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好、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高,创新实践能力强、取得突出成果。近三年来,所指导的研究生普遍参与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者应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发表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获得“河南省优博、优硕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称号者优先。
5.积极履行职责。在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点建设方面,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类研究生指导工作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工作,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学位点建设工作。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2016年以来,所指导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上级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中有“存在问题论文”者;
(2)2016年以来,所指导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一次送审通过率低者;
(3)所指导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校内学位论文自检中得分低者。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院通过所在学位点、基层党组织、系(室)等进行申报推荐,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同时,附上相关推荐材料(一份第三人称描述导师学术科研经历、培养的优秀学生介绍、获得荣誉、师生故事、感人事迹等,字数2000字以内。200字以内精简版介绍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中,一张像素清晰的全身生活照片)。
2.学院评审推荐。学院需通过组织现场评审进行推选。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一定数量的院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公示。
3.公示。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11月下旬进行公示。
4.学校表彰。学校在研究生教育会议上对优秀研究生导师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评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工作落实好。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推荐具有师德师风高尚,同时业务精湛、学高身正、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研究生导师,作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先进典型。
2.选树典型、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介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院需在11月19日前完成院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及公示,并且将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的相关评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办公楼407室)。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56552939
邮 箱:ndxwdgl@126.com(邮箱名称均为字母)
附件:
1.河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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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