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增学位授权点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为了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学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单位须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成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委员会委员经学院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推荐,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培养单位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与保证体系建设的重要组织机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关于培养体系、教学以及其它培养环节管理的结果与建议既是学位点建设、导师聘任和学位授予的基础,也是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和导师遴选的依据。具体工作规程见校政研【2018】2号文件(附件1)。
3、各学院作为研究生培养及教育质量保证的责任主体,应积极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并支持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开展,。
4、请按照“新增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人员分配表”(附件2)选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
5、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中要有不低于五分之一的校外相关行业和企业专家,提交名单时需提供校外委员简况表(附件3)。
各新增学位授权点单位应充分认识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充分酝酿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建本学科或类别的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并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萌 联系电话:63555378
![]() |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校政研【2018】2号) |
![]() |
附件2 新增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人员分配表 |
![]() |
附件3 培养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简况表 |
![]() |
附件4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 |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