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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系统中对考生公示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0-12-07 00:00    浏览次数:

网报系统中对考生公示的内容

 

 

1公 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 《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有关规定。在报考过程中,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个考生的基本要求。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立违规、违纪考生记录档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各招生单位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

请每一位考生务必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基础上,郑重签定(点击)该项承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2、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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