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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研究生参加“苏研杯”第三届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11:1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邀请函》(学会文[2021]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科技作品竞赛参赛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简介
      1.竞赛背景:本赛事前身为“全国农林院校研究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学科工作委员会、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联合指导和主办。2020年,该赛事被纳入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乡村振兴科技强农+”主题赛事五个赛道之一。
      2.竞赛宗旨:激发创新活力,服务乡村振兴。
      3.奖项设置: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进入初审阶段作品总数的1/3。一等奖比例占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其中三等奖由初审专家评审后直接得出;一等奖、二等奖经初审入围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由现场答辩赛专家评审后得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作者的各等级作品获奖数与入围评审作品比例基本一致。
      4.大赛官网:https://cpipc.acge.org.cn/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在读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含留学生)
      2.作品形式: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须由3-6名学生共同参与完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2名教师指导完成,每位参赛队员只能作为1件作品完成人进行申报。所有参赛作品须由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
      3.作品类型: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的科技作品,具体形式分为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自然科学类作品、社会科学类作品三类。鼓励紧密围绕农林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人类的营养与健康等重大选题,在农业与生命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科学、智慧农业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农林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形成的具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生产实际意义和有望实现产业化的成果。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参赛报名日期前两年内完成的作品或成果。已在国际、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申报参赛作品需研究生署名第一完成人,研究生须承担申报作品90%以上的研究工作。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申报者需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的说明和承诺。
      新药物(含兽药、农药)的研究,须有卫生(农业)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如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请同时提交。
      三、竞赛工作安排
      1.学生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4日)
      申报者按照要求向所在学院(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作品申报书》、《专家推荐书》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学院初选(9月24日——9月28日)
      由各学院(所)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组织初选后推荐。各学院(所)需对本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学术诚信审核,并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盖章后扫描)《资格审查承诺书》、《作品推荐清单》和《不涉密承诺书》,其中,社会科学类和境外研究生提交的参赛作品,需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参赛材料以学院(所)为单位于9月29日前提交。所有作品申报相关材料(附件1)和各学院提交材料(附件2)各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wygb@henau.edu.cn,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楼4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要求:1.一件参赛作品放一个文件夹,最后以学院(所)为单位汇总后提交;2.学院(所)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科技作品竞赛材料”;3.邮件请备注“XX学院-科技作品竞赛材料”)
      3.校内推荐(10月8日——10月10日)
      研究生院组织开展校内审核与推荐工作。
      4.大赛评审阶段(2021年10月16日——11月10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审产生晋级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的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现场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准备参赛相关资料。
      5.全国总决赛答辩阶段(2021年11月)
      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一等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一等奖作品,并开展各级总结表彰。
      四、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栏(附件1-A)和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章栏(附件1-B)空白,学校审核后集中盖章。
      2.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章栏(附件1-D)请各学院(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联 系 人:王朝杰
      联系电话:0371-56552933
      附件: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