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撰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编撰提纲(附件1)撰写2023年度质量报告,内容应条理清晰、要言不烦、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同时要完整填写相关附表。
二、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31日之前。请将EXCEL发送45856003@qq.com.
附件表格已发送研究生工作群。
填写说明:
1.“自然年”为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为教育年度,即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
3.“时点”为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12月31日。
4. 附表为EXCEL格式,须单独报送。
研究生院 培养办 熊宇钰5655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