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确保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款,功能及时注销,同时考虑到每个学生都有银行卡,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在毕业生离校日期最后一天的第二个工作日,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对毕业生校园卡进行挂失操作,毕业生校园卡中的资金被冻结,校园卡所有功能停止使用。随后一卡通管理中心对毕业生校园卡进行注销,校园卡功能废止,卡片不再进行回收。
第二条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一卡通管理中心从管理平台中批量导出毕业生的学号及对应余额交计划财务处进行核算及账务处理。
第三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将毕业生的姓名、校园卡余额及对应的银行卡账号信息发给建行,由建行在学生毕业离校一周内直接将校园卡余额返到学生银行卡账户。
第四条 毕业生银行卡账统一使用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负责核对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账号(建设银行)是否变动,若有变动,将变动后的银行卡账号以院为单位上报校财务处。
第五条 如有毕业生需要延期使用校园卡,需在离校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延期申请表,标明延期使用时间,加盖学院公章后,到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银行卡账号变动登记表
学院(盖章)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银行卡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