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时,统考科目中数学(农)与化学(农)之间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调剂考生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应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且前者的难度应不低于后者)和培养需求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4.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各学院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
2.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调剂考生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4月8日起,研招网调剂系统将正式开通,相关专业具体开通时间以学院发布的通知为准,关闭时间以满足各专业所需报名人数为准,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各学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要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3.各学院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4.考生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5.各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给调剂考生。
四、其他事宜
1.具体调剂信息请及时查看各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2.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具体参照《河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农业大学相关招生政策为准。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日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