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学位[20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双一流” 建设为引领,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基础,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通过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提升学校学科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服务需求导向。申请授权点应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培养的人才应具有长期稳定的社会需求。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定位于国家和河南省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坚持统筹布局原则。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学科优化理念,新增学位授权点应符合以优势特色学科为引擎,以农科为主体,以理工科、文科为两翼,新兴交叉学科相互融合,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战略格局。同时也要考虑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 后将不再保留的情况,统筹布局。对于近五年生源严重不足、培养条件欠缺、培养质量差以及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学校将进行动态调整。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申请授权点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三、申报条件
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必须符合《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接收申请材料
6月30日前,申请授权点向研究生院统一报送有关材料(一式30份,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PDF格式电子版)。申请材料为《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申报学院如申请新增暂停或限制申报的学位授权点,另需提交5000字以内需求论证报告。
(二)校外专家评审
7月10日前,聘请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7月20日前,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现场答辩要求申请授权点负责人针对申请表主要内容,特别是本学科总体实力和优势、在国内同类学科所处位置和不足等进行汇报。时间20分钟,其中介绍10分钟,质疑10分钟。现场答辩结束后,与会委员投票表决。
(四)公示
对推荐上报的申请授权点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校将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
(五)上报结果
7月30日前,将学校申请授权点申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委员会。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改平
副组长:谭金芳
成 员: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监察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各申报单位应成立由院长负责的相应组织,统一安排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