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政研[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展2021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涉密”和“内部保存”学位论文解密前不参加评选。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与程序要求
评选条件与程序等按照《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政研[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推荐名额
博士学位论文不限名额;学术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分别推荐,原则上均不超过学院本次评选范围内全日制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的8%。
四、材料报送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2、《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
3、申请表中所填发表论文、成果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
申请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学院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院负责。
4、《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5、《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各单位务必于9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研究生院407室。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2、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从严把握申报条件。
3、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者,不再受理。
![]() |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
![]() |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
![]() |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