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每年定期开展的常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6〕12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精准对接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现将2026年度信息采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 博士生导师信息:2026年9月1日之前我校正式发文聘任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去世、调离且名下没有学生的可不采集,不再担任的可不采集)。
2. 导师名下博士生信息: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在我校具有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6级博士生。
3. 导师相关科研业绩信息:相关博士生导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出的项目、论文、获奖以及专利授权情况。
二、采集要求
相关人员与业绩信息应采尽采、应报尽报。教育部已将各招生单位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填报工作。
三、工作内容
相关学院需于10月22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与核对,并报送至研究生院(xueweiban407@126.com);研究生院完成校对后上报省教育厅,最终统一上报教育部。
四、注意事项
1. 注意加密报送,确保数据安全。导师及学生信息敏感,务必专人管理,切勿外传。
2. 注意准确无遗漏,部分统计字段填报不全或有误将导致整条信息不能识别上报。
3. 注意变更项。相比2025年,信息库模板有多处升级调整,已在附件中标注,请注意甄别。
4. 2025年上报数据及各学院导师备案数据可作为参考。
研究生院联系人: 李振亚 联系电话:56552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