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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暨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6-04-03 10: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暨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方针
       2026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校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后,经过公示期,根据评审结果推荐参与省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有17个名额可推荐参与省级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
二、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并通过结项鉴定(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6〕51号)),且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若申报成果未能列入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少数成效突出且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可参评校级教学成果奖。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实践性与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坚守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应用推广,推动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成果培育评定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健全遴选机制,严格评审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政治与师德双把关,对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
       2.严格执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主持限1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
       推荐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低于限额的30%,校级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限额的20%。
       3.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荐、评定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定过程信息严格保密,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拟推荐成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五、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申报、评定与公示,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1、校级奖励评审。2026年4月15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个文件(包括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一式五份交研究生院(办公楼407)。申报材料电子版需要和纸质版保持一致,学院审核并排序后,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发至邮箱:45856003@qq.com。
       学校组织专家评定,并确定获得校级奖励名单和省里推荐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2、省级级奖励评定推荐经公示无异议且推荐至省里的成果,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的要求,整理好相应材料,上交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熊宇钰
       电话:037156552967、13592681346(微信同号)
       附件:
1-5
       1.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标准
       2.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
       3.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4.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附件材料
       5.2026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