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1.关于公布 2021 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文号:农大研〔2021〕28 号,共 21 项,见附件 1)。
2.关于公布河南农业大学 2022年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文号:农大研〔2021〕29号,共 35项,见附件 2)。
3.关于2023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文号:农大研[2023]4号,共 33项(获得省级立项、结项的项目,不需要再次提供结项材料);见附件 3)。
二、结项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项申请材料。
2.学院预审。各学院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结项条件对本单位申请结项项目进行预审把关,并将通过预审的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本通知指定地点。未通过预审的不得上报。
3.网上公示。学校审定学院评审结果,经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个工作日。
4.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三、结项结果
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项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撤项”三种。应参加未参加本次结项的项目将被视为“暂缓结项”;未通过本次结项评审,将予以撤项。
四、结项材料
(一)材料要求
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结项材料应包括结项书(附件4,须对标立项申报时的预期结项成果撰写,在内容上着重阐述项目建设成效;同时完成1—5项考核标准中的至少1项。
1.提交一份不少于 1 万字的调研报告(附查重率,且重复率不超过20%)和相关佐证材料。
2.公开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重点项目须围绕课题研究内容发表北大核心教改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CN刊号教改论文2篇及以上(主持人或成员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一般项目须围绕课题研究内容发表CN刊号教改论文1篇及以上(主持人或成员为独著或第一作者)。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应标注“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和项目批准号。
3.项目成果在日常教学中开展应用实践。
4.项目成果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5.项目成果正式出版教材或专著,主持人或主要成员撰写不少于5万字。
(二)格式要求
电子版命名格式例如:2021年校级项目结项_实践项目_张三.pdf;2021年校级项目结项_质量工程项目_张三.pdf。
(三)材料上报
项目主持人将结项材料电子文档和对应纸质版结项材料 (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 3 份)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填写结项汇总表(附件5,分管领导审核签名,盖学院公章),把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邮箱45856003@qq.com。
六、其他事宜
1.结项材料中列出的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相关,并须标注有“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或具体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结项材料。
2.项目主持人要如实撰写结项材料,并保证项目建设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直接予以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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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