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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6 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课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6 09:08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 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149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省教育厅确定了 2026 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课程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名单,我校共10项获得立项,包括 3 项河南省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3 项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2项河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核心课程项目、1 项河南省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核心课程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5 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其所在高校下一年度同类项目的申报限额将被适度削减。
二、结项验收
       课程项目建设期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河南省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项目结项基本条件(试行)》(见附件 5)、《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结项基本条件(试行)》(见附件 6)、《河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核心课程项目结项基本条件(试行)》(见附件 7)、《河南省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核心课程项目结项基本条件(试行)》(见附件 8)进行结项验收。通过结项验收的,省教育厅颁发结项证书。
三、成果标注
       项目研究成果应标注“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应 标 注 “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and QualityImprovement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评价材料。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指导,完善机制保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发挥省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推动项目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且保证取得的各项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附件


      联系人:熊宇钰  
      联系电话:5655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