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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4 18:38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 目标任务,接省教育厅通知,学校开展 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
1.结项原则
       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 同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交流推广。
2. 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3〕 435 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3〕428 号)列明的延期结项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故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 经学院审核后,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3.结项条件
       结项须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个以上(含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
4.结项程序
(1)各结项相关学院通过审核结项材料等方式提出结项鉴定意见,填写结项汇总表。
       学院对结项材料的审核包括:结项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实现研究目标并完成研究任务。未完成研究目标或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鉴定后,进行公示,为期三个工作日,将结果(结项、延期结项)报教育厅。
5.有关要求
(1)结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已发生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学院审核后,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2)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的论文、出版著作等成果,均须 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 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 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
三、材料报送
1.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 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2025 年结项申请书_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结项申请书_10466河南农业大学_张三.pdf),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填写《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
2.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
       各学院审核结项材料后,于2025年11月28日前,统一将纸质版结项材料(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结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致),电子版PDF版发送邮箱45856003@qq.com。
3. 政策咨询及材料接收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红祥,熊宇钰
联系电话:56552967
 

结项附件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