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河南农业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农大研[2021]15号)文件精神,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所有学位授权点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为做好2023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我校参加周期性合格评估的19个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均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河南农业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名单
序号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授权级别 | 授权时间 | 学位授权点类别 |
1 | 0828 | 农业工程 | 博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2 | 0834 | 风景园林学 | 博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3 | 0901 | 作物学 | 博士一级 | 2000 | 学术学位 |
4 | 0906 | 兽医学 | 博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5 | 0907 | 林学 | 博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6 | 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博士二级 | 2006 | 学术学位 |
7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硕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8 | 0710 | 生物学 | 硕士一级 | 2006 | 学术学位 |
9 | 0713 | 生态学 | 硕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10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硕士一级 | 2011 | 学术学位 |
11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硕士一级 | 2006 | 学术学位 |
12 | 1203 | 农林经济管理 | 硕士一级 | 2006 | 学术学位 |
13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硕士二级 | 2003 | 学术学位 |
14 | 0551 | 翻译 | 硕士 | 2014 | 专业学位 |
15 | 0951 | 农业 | 硕士 | 2000 | 专业学位 |
16 | 0952 | 兽医 | 硕士 | 2004 | 专业学位 |
17 | 0953 | 风景园林 | 硕士 | 2010 | 专业学位 |
18 | 0954 | 林业 | 硕士 | 2010 | 专业学位 |
19 | 1256 | 工程管理 | 硕士 | 2010 | 专业学位 |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进展的梳理总结,是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必备材料之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需按年度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编制。
2. 编制小组。《报告》的编制应由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组织专人认真撰写。跨学院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由牵头学院负责,其他相关学院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
3. 认真总结,规范撰写。《报告》的编制应聚焦培养质量,体现特色定位,各学位授权点须参考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4),按照提纲(附件5)要求认真梳理建设数据并进行报告编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有据可查,报告应格式规范、逻辑通顺、信息全面、重点突出、图表并存、图文并茂。
4. 除另有说明,《报告》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截点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时间要求
1. 完成初稿。12月15日前,各学院应完成《报告》初稿,学院组织论证,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将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命名格式:学位授权点代码+学位授权点名称+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下同)。
2. 研究生院审核。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对《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3. 定稿上报。12月31日前,各学院提交最终版《报告》电子稿、纸质稿(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学位点管理办公室 李振亚,56552939
电子邮箱:ndxwd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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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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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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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3: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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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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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质量报告封面和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