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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09:33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激发我省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内生动力,组织开展有组织、有程序、有规则的科研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 项目设置
       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
2. 申报对象
       省内各研究生培养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省科学院、哈工大郑州研究院、省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省级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均可组织申报。鼓励多校联合、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牵头高校及项目负责人。
3. 申报选题
       申请人根据《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4. 申报限额
       申报限额详见《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申报限额一览表》(附件2),限额体现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内“双一流”创建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政策支持。
各学院申报名额(根据硕导人数核算):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农学院 4
2 林学院 3
3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2
4 动物医学院 4
5 动物科技学院 2
6 机电工程学院 3
7 经济管理学院 2
8 烟草学院 2
9 植物保护学院 3
10 园艺学院 3
11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2
12 生命科学学院 3
13 食品科学与技术学院 3
14 资源与环境学院 3
15 文法学院 3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7 理学院 2
18 外国语学院 1
19 体育学院 1
 
 
5.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6. 立项程序
(1)单位推荐。各高校、省学位委员会各学科评议组、省级各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做好项目遴选、限额推荐工作。
(2)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提出项目立项名单。
(3)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立项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正式发文公布。
7. 工作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结项见结项相关通知。
三、材料报送
1. 立项材料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5,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如: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3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立项申请书_10459郑州大学_张三.pdf),提交给学院。
(2)学院汇总学院老师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并排序)。
3. 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上传,纸质材料报送
       学院于10月25日提交申报材料,每位申报老师的立项材料一式七份(其中至少包含三份完整版的材料,即申报书+支撑材料装订在一起),电子版基于完整版生产PDF,发送45856003@qq.com,学院排序后,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407室(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致)。
       联系人:熊宇钰     电话:56552967
附件:1.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选题方向
2.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申报限额一览表
5.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
6.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报汇总表(学院汇总并排名)
7.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必填,单独交电子版即可,不需要汇总到完整版材料和PDF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