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和培养质量,现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二、抽检比例
以学号为序:抽取授学位人数的30%,所有专业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实施
(一)学院自查
9月23日-9月24日,各学院安排相关人员组织自查,尤其是重点查阅近年来在国家和我省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学科、指导教师以及在本次抽检范围限定时间内指导毕业硕士研究生数量偏多的指导教师。
(二)学校抽查
9月25日上午研究生院9:00公布抽检名单。
各学院按照双盲评审格式,将学院存档原文隐去作者和导师所有有关信息,论文以“学号+专业”命名,于26日下午17:00前将整理好的抽检论文(PDF格式)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组织专家审阅、反馈
9月27日-10月10日,研究生院按照学科大类分别组织专家组进行审阅,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
10月13日,反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抽检的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
四、其他说明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内自检工作,在专家审阅意见反馈后,问题学院应提交切实有效的整改报告。
(二)本次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我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李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5655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