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政研〔2011〕3号)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政研〔202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开展校内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我校所有符合条件在职教师,根据现在所在学位点申报学术型或专业型导师。
(二)优秀校外人员,需依托相关学科学院进行申请,原则上以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为主。
二、遴选条件与程序要求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分别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河南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河南农业大学“双一流”创建工程“学科特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具体条件要按照各专业学位点制定的遴选条件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及推荐(3月10日—3月24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本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组织申请人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博士导师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硕士导师申请表》)。
各学位授权点导师组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并于3月24日前将下列有关材料集中报送研究生院。
1、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校外指导教师)需由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经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中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1套,包括身份证、职称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及检索证明、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科研课题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后,简装成册(按照上述顺序);
(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国内同行专家评议材料,格式要求:《博士导师申请表》中姓名栏填写工号并隐去照片、3篇代表性论文与成果(须隐去作者信息),《博士导师申请表》(附件2)在前,3篇代表性论文与成果在后,合成一份PDF文件,以“工号+姓名”命名;
若不进行同行评议,需单独提交申请,阐明理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4)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同行评议信息表(附件4);
(5)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意见一览表(附件5);
(6)《博士导师申请表》(附件2)(1份原件,35份复印件)。
备注:以学院为单位将(1)、(3)、(4)、(5)电子版打包发送至ndxwdgl@126.com,(1)、(2)、(5)和(6)提交纸质版。
2、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校外指导教师)需由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自主审定学院报送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意见一览表(附件6);
(2)非自主审定学院报送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意见一览表(附件7),以及《硕士导师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
备注:(1)和(2)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ndxwdgl@126.com。
(二)国内同行专家评议(3月25日—4月20日)
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个人材料进行同行专家评议,并向各院反馈同行专家评议结果。
学科特区学院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校外指导教师)完成博士生导师自主遴选工作,形成博士生导师自主遴选报告,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一览表》(附件8),遴选报告及遴选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上报研究生院。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时间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拟新增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审核评议。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为获得相应的指导教师资格,并发文聘任,颁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二)要按照学校规定,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准确把握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
(三)要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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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 |
联系人:李振亚 5655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