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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5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申请补报:

1)在“211工程高校主办学报上至少已发表1篇学术论文的;

2)已收到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或SCI期刊接受函(采稿通知),且表明20086月底正式发表的。

3)在统计源期刊上已发表3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的。

(以上论文均指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2、评选程序仍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校政[2007]5号)执行。

3、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研究生,并于321(本周五)下午3:00之前将所有推荐材料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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