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申请补报:
(1)在“211工程”高校主办学报上至少已发表1篇学术论文的;
(2)已收到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或SCI期刊接受函(采稿通知),且表明2008年6月底正式发表的。
(3)在统计源期刊上已发表3篇及其以上学术论文的。
(以上论文均指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2、评选程序仍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求是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校政研[2007]5号)执行。
3、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研究生,并于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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