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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研究生实习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3 17:32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安全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师生实习工作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为有效防范实习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现就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研究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认识实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担当,树牢责任理念,增强实习安全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稳定有序。
       二是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学生实习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实习组织安排,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确保实习保险全覆盖。要分级明确实习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管理要求贯穿于实习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对重点专业、重点实习任务强化管理。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联系安排实习。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对实习安全管理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创新形式,深入开展覆盖全体实习学生的岗前、过程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实习单位须组织专项安全培训,明确实习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相关规章制度、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救援避险方法等,重点提示各类风险隐患。实习指导教师要现场跟踪指导,及时提醒实习安全风险,进一步保障实习安全。
       四是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组织师生全面排查实习全过程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食品安全、社交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形成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确保相关人员“懂安全、会避险”。要围绕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系统排查实习场所潜在风险隐患。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外打寒假工学生的管理和提醒,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非实习学生在校外打寒假工,对参加打寒假工的学生,要进行排查摸底,提醒学生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备,加强安全防范。
       五是完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会同实习单位,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工伤事故、交通意外、群体事件等,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第一时间报告要求和基本处置程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期末和寒假期间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师生实习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实习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在期末和寒假学生实习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0371-56552922 。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