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术报告预告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浓厚学术氛围,加强研究生的培养与教育,研究生处决定建立学术报告预告制度。内容如下:
一、预告的学术报告分两块:一块为固定性学术报告,由研究生处在每学期初组织制定和发布,贯通整个学期;一块为临时性学术报告,由各学院提前2-3天上报,研究生处审查和发布。
二、学术报告的预告通过网络发布。研究生处建立学术报告预告网页专栏,并链接到学校主页,通过校宣传部做到与工程楼和 3号楼的电子屏同步显示。
三、学术报告的开讲由各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处负责督促落实。
四、学术报告的主讲人原则上应是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或博士,在某一学术领域和方向有独到见解,能开阔研究生学术视野,启发研究生的创新潜力。
五、学术报告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欢迎本科生参与。学术报告主要以研讨方式进行,规模不求大,力求收到实效。
六、学术报告的上报通过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进行,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负责审查。联系人:郝四平,联系电话:63555378,电子邮件:sphao@163.com,QQ群:研究生管理交流(108834568)。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