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院部新闻 >

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730号)和《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研〔2014〕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6人,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奖励金额为3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42人(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研究生共20名,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奖励金额为博士研究生2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

        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2013级评定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2014级、2015级评定比例为70%,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硕士研究生2013级评定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2014级、2015级均分两个等级,一等奖评定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二等奖评定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资助金额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7000元/生(其中导师资助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生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

        5、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者。

        (三)其它

        1、2014年入学的2013级推免生辅导员不参评,直接认定,占2013级名额,输入2013级信息库。

        2、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国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期间内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因休学、保留学籍、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博士阶段第一年直接认定为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直博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推免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各学院依据以上基本要求,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果、综合表现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定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定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定细则确定后,需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启动评审工作,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时间安排

        1、9月23日-9月24日 研究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完善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网址http://gxzz.haedu.cn/)网上个人信息。

        2、9月25日学院上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3、9月26日-10日10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究生处。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3)、《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4)、《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5)以及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校长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15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7)、《2015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8)以及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业奖学金:《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0)、《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1)。

        (4)学业奖学金:《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2)、《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3)。

        4、10月12-13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5、10月14日各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网址http://ywxt.gxzz.haedu.cn)中所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所有博士、2013级硕士、2014级和2015级硕士一等以及部分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所有助学金获得者研究生有关信息的网上审核与提交工作。

       6、10月15日学校对各学院网上提交的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五、上交材料及要求

        1、推荐材料要规范,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

        2、网上信息填写要准确,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写格式要遵循以下要求:(1)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6)“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联系人:李红娟  张航  电 话:63558906

        Email46716058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xls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5: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6: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7:2015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8:2015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9: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10: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11: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xls

附件12:2015年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13: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部)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