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所开课程的授课时间已基本安排完毕。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与下学期教学安排,定于2009年1月1-15日为全校研究生的选课时间。现就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方法 1、凡列入《个人课程学习计划》中的课程,本次可对该课程不同的授课时间、不同的授课教师进行选择。未列入《个人课程学习计划》中的课程,本人不能选学。 2、本学期英语课程考试成绩于 3、选课时请注意:已安排好授课时间的课程可以选课,未安排授课时间的暂时不要选课,以提高选课成功率(检测冲突)。在本次选课中,个别学院的部分课程上课时间尚未排定,选课时间可向后顺延,请有关同学注意应选课程的时间安排,只要应选课程的时间排定,可随时进行选课。 4、列入《个人课程学习计划》的专业课,至选课时仍没有安排主讲教师、上课时间、地点的课程, 请在选课前到所在学院询问开课计划,当确定该课不能开课时,应考虑改选其它课程。 二、改选手续 因各种原因(未列入选课计划、未按期开课等)导致个别课程不能选学,需改选其他课程,其安排是: 1、改选手续办理时间: 2009年元月3-5日;专业课可顺延到2月16-19日期间办理。 2、改选手续办理程序: A、个人写出书面申请; B、经导师签字; C、到研究生处401直接办理。 三、特别提示 1、选课结果是下学期研究生课程理论学习的唯一依据。只有选择了某位教师、某门课程的教学班,才能按照此教学班的授课时间、地点上课,并参加课程考试(不考试者为0分)。未选择的课程不能参加课堂教学,也不能参加课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