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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学籍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8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学籍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779)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722)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生学籍注册信息作为发放毕业证依据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补充2009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信息

已报到注册学生,进入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用户登录处:以本人学号(院办查询)为用户名,初始密码1111登录(登陆后请首先修改密码)——学籍管理——录入学籍信息(在提示“选择”栏填写或修改有关信息,项目前带“*”项为必填项)——保存信息——提交。

提示:若不进行学籍信息录入或修改,并完成提交,系统将不允许进入其它管理项目。完成提交后,请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进入其它环节管理。

三、学籍信息变更

学籍信息变更是指:更改考生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信息。

新生入学经学校复查合格并注册后,学籍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因个人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更改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提交学籍信息更改申请(附件1);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

3)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联系方式);

4)学生档案。

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改程序为: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的院系,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详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确认无误后,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备案,由教育厅学生处以备案过的信息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四、上报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名单。1025日前所有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年级上报研究生处。

      五、做好学籍学历信息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强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查询的唯一网站,使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合法的查询途径和方法。

 

 

研究生处

20091019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