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学籍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7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2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2〕2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学生学籍注册信息作为发放毕业证依据,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学籍信息变更
学籍信息变更是指:更改考生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信息。
学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合格并注册后,学籍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因个人或其他特殊原因,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同意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更改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提交学籍信息更改申请(附件1);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
(3)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联系方式);
(4)学生档案。
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改程序为: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的院系,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详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确认无误后,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备案,由教育厅学生处以备案过的信息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三、上报在校生学籍状态名单。11月9日前将所有在校生学籍名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年级上报研究生处(须注明学籍状态——在校、休学、退学、复学、其它)。
五、做好学籍学历信息注册、查询和相关政策宣传,强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是我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及相关查询的唯一网站,使学生能够明确了解合法的查询途径和方法。
附件2: 学籍状态统计201210.xls
研究生处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