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工作 >

关于2015届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 0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5届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照相)将于20141221日、22日进行,具体照相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和新华社河南分社负责,我校配合学生的组织工作。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用于2015届毕业生的证书、学历电子注册、上网查询等。为保证毕业证书发放及网上毕业信息准确无误,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相关事项如下:

一、参加照相学生:预计2015年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

    延长学制的学生,若之前已参加过新华社的信息采集并且学信网学籍信息已正确显示“毕业照片”(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 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 查看),可不再参加此次照相。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照相的,请学生本人务必于201433日前到新华社河南分社完成信息采集(地址:沿花园路从紫荆山向北约50米路西新华通讯社河南分社大楼北侧二层楼即新华社河南图片信息采集中心,电话:0371-65582410,联系人:刘老师)。

二、信息采集方式及代码:

    1、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采用数据库方式,由各院于下周二(12月16日)下午6:00前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请务必注明本院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学校代码:10466

    3、学院代码:农学院01、林学院02、牧医工程学院03、机电工程学院0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05、经济与管理学院06、植物保护学院07、理学院08、文法学院09、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10、体育学院11、国际教育学院14、外国语学院15、生命科学学院16、资源与环境学院17、烟草学院18、园艺学院19、许昌应用科技学院22

    4、本次照相交费标准为20/每人,各学院收齐后以院为单位现场交给新华社图像采集人员。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图像采集,否则照片将混入其他学院,容易在分发时遗失。

    2、严格按照图像采集数据的顺序照相,避免出现照片和本人张冠李戴的现象发生,确保图像采集工作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3、照片为正面免冠照片,不要戴帽子,尽量不佩戴头饰,照相时面向相机,坐姿端正。

    4、照片背景为蓝色,所以尽量不要穿蓝色相近的衣服,以浅色为宜。

    5、不穿高领、毛领衣服,或在照相时将其脱掉。

    6、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维持秩序,并将负责人名单随学院照相数据库一并报学籍科。学生遵守纪律,提前5分钟到场,按学号顺序排好队伍(休学之后复学的学生在前面),保持安静,依次进入图像采集场所,采集完毕后立刻离开。

    7、尊重工作人员,遇到问题积极与工作人员协商处理。

四、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地点请查看下表。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