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于9月-12月进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与程序要求
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和选聘程序分别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政研〔2011〕3号)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下旬,各学院安排本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组织申请人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和《河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
2、10月中旬,各学位点导师组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博导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并于10月21日前将博导推荐材料(博士生导师审核意见、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5份和3篇代表性成果等)报研究生处。
3、10月下旬-11月下旬,研究生处负责对申请博士生导师的个人材料进行国内同行专家评议。
4、12月上旬,研究生处反馈各院博导申请材料国内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各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于12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自主审定学院报送材料包括硕士生导师审定结果(附件4)、博士生导师审核意见(附件5)及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35份);非自主审定学院报送材料包括硕士生导师审核意见(附件6)及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3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3份)、博士生导师审核意见(附件5)及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35份)。
4、12月下旬,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拟新增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进行审核评议。并发文聘任,颁发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新增导师的遴选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2、要按照学校规定,严格标准,从严把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
3、要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者,不再受理。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5. 博士生导师审核意见一览表.doc
附件6. 硕士生导师审核意见一览表(非自主审定学院).doc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