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发布的第二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安排,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院范围
我校农业硕士培养学院,包括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烟草学院、植保学院、园艺学院、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文法学院。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 。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总结凝练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填写“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由学校统一审核上报,逾期不予上报。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奖申报表》(附件2),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pdf。
2.其他证明材料,储存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rar。
3.《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为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xls。
以上三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单位名称+领域名称+成果名称,发至邮箱45856003@qq.com。同时,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材料1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宇钰
电话:0371-56552967
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办公楼407
附件:
1.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2.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成果奖申请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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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