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处):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林草领域“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于2021年4月2日启动了我校研究生规划教材建设申报工作(北林研培养〔2021〕12号),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新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凡“十三五”期间获准研究生教材项目建设的学院(部、处)要认真总结本学院参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情况,撰写总结材料,填报完成情况统计表。总结情况要体现本学院对研究生教材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院校规划教材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材料(完成情况统计表和总结情况各一式一份)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16:00,电子版发送到45856003@qq.com.
2.所有申报教材由申报人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部、处)审核(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及时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学院(部、处)在审核(评审)时注意重点审查编写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教学方案、教材编写(修订)大纲、讲义或样章、教材编写团队以及教材配套的数字资源同步建设等情况。
二、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2021年4月15日起,申报人均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院校规划教材管理平台(网址:http://124.207.5.152:855)开展网络填报工作,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申报教材的主编和参编人员均需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成功后在申报系统中打印自动生成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院校规划教材申报表。为稳妥起见,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时,可暂存,待所有材料均在线填写、上传且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在准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请注意:
(1)新编教材须附课程教学方案、教材编写大纲、讲义或样章;
(2)修订教材须附课程教学方案、修订说明、修订大纲及原教材;
(3)原则上70岁以上、不在一线的教师和专家不得申报主编(尤其是第一主编),更换第一主编的还须附原主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
(4)本次申报要重视教材配套的数字资源同步建设;
(5)选题申报表中的其他编写人员栏要区分第二主编、第三主编、副主编、参编的请在备注栏中标明;
(6)申报表中申报推荐专家意见是指申报人为佐证申报教材的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等邀请同行专家撰写的推荐意见,是申报教材的支撑材料之一,可选择性提供。
2.政审材料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规划教材申报通知要求,每位研究生规划教材编写教师均需提供《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为方便我校教师政治审查,培养办将集中收齐政治审查表后提交学校集中办理盖章事宜(仅限校内教师)。审核后回学院(部、处)一式一份,由编写老师自行最迟于2021年5月11日完成系统上传后留存。如编写人员为外校单位,则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将其政治审查表寄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同时编写人员须同时留存好盖章后的政治审查表电子版用于系统上传。
3.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人将每一种申报教材的选题申报表、本校教师参编申报表(与网上申报表内容严格一致,本人签字,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处加盖学院(部、处)公章;编写人员为外校的,则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将其申报表寄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及其支撑材料按顺序排列后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到所在学院(部、处),学院(部、处)将获准推荐的申报人申报材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院校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提交到综合楼407.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于5月13日16:00。
请各相关单位精心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教师积极申报,并对申报的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严格把关。
联系人:熊宇钰 5655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