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培养工作 >

关于做好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16:42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2019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11日---5月24日。
二、考核对象
2019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组织实施
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前各培养单位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政治表现与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开题情况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实习实践活动、身体状况、思想品德及科学作风等内容。
五、考核结果
考核优秀、合格者继续学习,进入论文阶段。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研究生的15%以内,考评标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自己把握,学校不做统一标准。
考核不合格者,院考核小组限期对其复查,以决定是否继续攻读学位。
六 、考核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中期考核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二)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制订并严格遵守考核工作日程安排,按期完成考核工作。
(三)认真做好“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中期考核的信息填报、审核,纸质材料须从系统打印、相关责任人签名、学院盖章留存。
(四)考核结束后,各培养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总结;
 2、本单位2019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以上书面材料应加盖各培养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