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05年第21号)和《河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校政学[2005]4号)制定的《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6年8月29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六日